7月12日,《人民法院报》一篇“朝阳法院‘诉讼爆炸’现象调查”,令人读后深有感悟。朝阳法院177名法官,截至7月5日,收案31000件,平均每个法官审案175.14件!
同样是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也基本相同,而我院65名法官,上半年共收案2655件,平均每个法官40.85件,朝阳法院同事们的工作量是我们的4倍多。
不谈我们办案的质量有多好,他人办案的质量有多差,也不谈我们的案件有多难,人家的案件有多简单。只谈我们所承受的工作压力和面对工作压力的心理状态。“筋疲力尽”、“身心疲惫”等等都是我们经常用来形容自身压力的字眼,领导、亲属、甚至孩子都知道我们忙、我们累,都给与了我们莫大的理解与安慰,我们也似乎真的感到自己已经到了“心力绞瘁”的极限。如此推理,朝阳法院的法官们早就应该被累得魂飞魄散了,他们是人,还是神?
并不是想说我们不累、不忙、没有压力,而是说,我们必须正视困难与压力,看到自己的不足与差距,要走出疲劳工作的误区。
误区一:规范司法行为,就是不能简化手续。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让我们陈规守旧,繁枝末节一概不舍,而是要求我们摒弃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还是要在简单案件简易审上下功夫。简化不等于粗糙,一些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仍然是可以简化的。
误区二:构建和谐社会,执法力度不能过大。构建和谐社会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社会基础,对于法院来说,一切司法活动必须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并不是要求我们在执法上缩手缩脚,一味地迁就少数人,而影响多数人,同时耗费国家的诉讼资源。因此,我们办案慎之又慎的同时,还是要当断则断。
误区三:规范化管理,就是循规蹈矩。管理的最终目的应该是提高质量和效率,而不是为了管理而管理,阻碍发展。我们必须通过管理,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摆脱疲劳工作的误区,必须要有进取心。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不叫有进取心;干工作磨磨蹭蹭,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叫有进取心。有进取心,就是要脚踏实地,立足自身,不甘现状,追求更好;有进取心,就是胸有目标,努力向上,义无反顾。一句话,有进取心,就是始终保持那么一股劲、那么一种精神。只要我们有进取心,就一定能摆脱疲劳工作的误区,一定能胜任我们的工作,一定能迎接更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