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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法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四个结合”
作者:宋成龙  发布时间:2005-08-16 14:40:56 打印 字号: | |
  8月16日,区纪检委召开西青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验交流会,西青法院作为大会的四个发言单位之一,蔡志萍副院长作了“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言,介绍了西青法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四个结合”的做法,受到区委、区纪委领导和与会同志们的好评。

一是结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干警综合素质。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司法为民理念、养成甘于奉献精神和保持清正廉洁品格。以专题教育倡导、典型教育疏导、领导示范引导等方式,教育干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是结合审务工作,以公开促公正。全面落实了审务公开。将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费收取标准、廉政建设三条禁令等全部公开上墙,便于当事人了解情况和进行监督。庭审中,严格坚持调查、举证、质证、认证、调解、判决“六公开”,给当事人以充分讲理和说话的机会,让他们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

三是结合完善内部监督措施,确保权力干净运行。将审判、执行部门列为重点部位;将立案、保全,审判程序中的财产评估、拍卖,以及执行款物的交付等列为重点环节;加强教育管理和检查监督的措施,积极预防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4、结合外部监督,努力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度。近年来,通过链接 “天津政务网西青之窗”;在机关审判楼建公开栏、触摸屏;聘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执法监督员,聘请64名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司法为民联络员,建立71名法官与全区164名人大代表普遍联络制度,广泛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还通过建立院长接待日、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等,推动投诉举报100%受理、100%核查,署名举报100%答复。
责任编辑:宋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