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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旅游假日法庭”活动被评为“十佳”文明活动
作者:孙伟  发布时间:2005-09-09 08:34:21 打印 字号: | |
  旅游假日法庭是我院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院各基层法庭司法为民的阵地。旅游假日法庭自从创办以来,受到了景点和游客的关注。今年五一新华社记者就我院的旅游假日法庭活动,专门进行了采访,并对这一司法为民的举措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我院“旅游假日法庭,方便群众诉讼”活动在西青区精神文明“双十佳”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十佳”文明活动。

2004年我院在原有假日法庭的基础上,创办了旅游假日法庭,在旅游黄金周,深入到我区的旅游景点,就地办案,此举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假日旅游法庭的创办,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天津电视台曾经就我院的旅游假日法庭活动两次进行了专题报道。今年五一新华社的记者也就我院的旅游假日法庭活动,专门进行了采访报道。假日法庭活动已成为我们司法为民的阵地,它以简单快捷的方式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及时解决了群众的矛盾和纠纷。
责任编辑: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