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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十.一期间开设"旅游法庭"
作者:陈丹  发布时间:2005-10-08 08:37:27 打印 字号: | |
  10月1日上午,在天津市杨柳青明清街路边的一辆巡回法庭车中,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假日法庭”的法官用简易程序审理了一起游客之间因在游览时损坏相机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以调解方式了解了案件。原告张某说,“真没想到,在我们出来旅游的时候,西青法院的法官还要加班,更没想到法官加班会加到旅游景点里来。”

“假日法庭”是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从一九九三年开始设立的一项便民措施,主要是利用休息日开庭审理一些案件,方便那些在工作日没有时间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经过十二年来的坚持,“假日法庭”及时解决了一部分纠纷,方便了当事人,并为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诉讼负担。

在坚持“假日法庭”的基础上,西青法院于2004年创办了“旅游假日法庭”,在旅游黄金周深入到辖区内的杨柳青明清街、中北热带植物园、峰山药王庙等旅游景点,就地办案,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西青法院 的“假日法庭”在十二年中共办理案件1178件,其中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共有193件,涉及学生的案件共有317件,涉及旅游景点内发生的纠纷有18件,其中大多数以调解结案。“假日法庭”的设置及时的满足了广大群众在假日期间的诉讼及法律需求,同时也为辖区内旅游景点在人流高峰期产生的矛盾提供了一个快速解决的途径。
责任编辑: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