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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院内大打出手 法官路边化解干戈
作者:王建华  发布时间:2005-10-27 08:22:09 打印 字号: | |
  中国有句古语: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但杜、董两家却因为一桩小事大动干戈,闹上了法庭。近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杨柳青法庭受理了原告杜某诉被告董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原来杜、董两家为通下水道的费用摊派问题起了争执,董某出言不逊导致双方互殴,混乱中董某将杜某打成轻微伤(经法医鉴定),董某自己也受了伤。法官高建忠在给被告送达起诉状时,发现被告的情绪还非常激动。为及时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高建忠法官就坐在被告路边的修车摊旁,向被告摆事实,讲道理,在法官的悉心劝解下,被告最终表示愿意与原告协商解决此事并希望两家能够重修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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