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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顺利审结中学生聚众斗殴案
作者:靳红艳  发布时间:2005-10-27 08:24: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顺利审结了一起中学生聚众斗殴案。涉案人员全部为在校学生,年龄最大的刚满十八周岁,最小的仅十四岁。涉案人员郝某与对方纠集的共约三十余人手持镐把、木棍、砍刀、砖头等凶器在当城菜市场殴斗,致多人受伤,影响恶劣。我院受理后,邀请团区委副书记、人民陪审员康玉松同志组成合议庭,参加庭审。庭后,法官与少年犯家长进行了座谈,对少年犯进行了深刻思想教育,他们都流下了悔恨的眼泪,纷纷表示以后要好好学习法律,好好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家长也对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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