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立案庭在立案、接访过程中,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妥善的化解了一场纠纷,从而避免了有可能引发的一场群体诉讼。
原位于天津市北辰区的甲厂,在几年之前因濒临破产被现位于我区的乙企业接收,债权、债务以及甲厂原职工待遇等一系列遗留问题全部转移到乙企业,因乙企业现在经营状况一般,甲厂遗留的职工待遇问题,尤其是医疗费用的报销问题虽然努力并正在逐步解决之中,但仍然与一些退休职工产生了矛盾,2005年底,原甲厂退休的两对老夫妇因报销医疗费的问题经天津市西青区劳动局仲裁委下达不予受理通知后来到我院立案庭准备提起诉讼。
立案庭对此来访高度重视,没有简单的将案件一立了之,考虑到类似情况涉及的面可能较广,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经请示主管院长并和民一庭细致研究后,立案庭准备在诉前针对双方先作一次工作。立案庭首先通知乙企业来到我院,详细的了解了该企业关于原甲厂退休职工医疗费用报销的处理情况,以及类似这两对老夫妇的情况有多少,并询问他们关于针对这两对老夫妇问题的想法,该企业表示一定尽最大努力解决。立案庭于第二天将两对老夫妇通知到本院,将企业的意见反馈给他们,同时由王秀俭庭长、苏友英法官给他们做工作,进行调解,阐述了一要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另外也劝他们要考虑企业的实际困难,以便在以后和企业和谐相处,两对老夫妇也谈了他们的意见,苏法官电话反馈给乙企业,努力缩短他们之间的差距,如此反复四次,终于使该企业与两对老夫妻达成了案外和解协议,该企业表示一定努力在短时期内为他们报销积压的医疗费,两对老夫妇也表示暂时放弃诉讼。
正是立案庭这种大局意识以及认真负责的精神,感动了当事人,日前两对老夫妻给院长写信高度评价立案庭工作,并对王秀俭庭长与苏友英法官进行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