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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
作者:刘文升、孙伟  发布时间:2006-11-08 16:43:34 打印 字号: | |
  11月7日,我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犯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和妨害公务罪的14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被告人宫建国、林恩红等五人采取打、砸的手段,聚众冲击王稳庄镇政府、派出所,致使镇政府、派出所的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采取聚众使用暴力的手段冲击警戒线并殴打警察,阻碍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其中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另一被告人因有自首情节,被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高向山、李相合等九人采取谎言煽动、到政府机关门前静坐、围堵重要的交通要道,致使政府机关与多家企业无法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给经济建设造成了严重损失,尤其是导致了公安干警在执行公务当中被围攻,其中八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他们当中有六人被剥夺政治权利,另一被告人因有自首情节,被免予刑事处罚。

我院把此次公开宣判大会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各项事宜均作了细致的安排,并形成书面材料,由专人负责,层层进行落实,从而保证了公判大会的顺利召开,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文升、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