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执行二庭在执行申请人区计生委与被执行人王某、唐某一案中,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立足于严格执法、维护计划生育国策,想方设法,穷尽一切思想工作,最终使当事人“思想”上想通了,态度上转变了,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仅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而且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王某、唐某征收社会抚养费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区计生委于2006年9月13日向我院申请恢复执行。二被执行人为夫妻关系,均系我区李七庄街某村村民,该夫妻二人公然违反国法国策,生育计划外二胎,且思想顽固,属于计划生育“钉子户”。所以,该案能否顺利执行,直接关系到该街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收到该案后,我庭十分重视。郜庭长和承办人当日即到该街计生办和村委会调查了解情况。针对该村即将进行福利分房的情况,与村委会多次协调后,本院依法对二被执行人的新分楼房予以查封。但是,郜庭长和承办人考虑到该楼房系该村村委会利用集体土地所建,且如果简单处理,就案办案,依法按照程序进行评估、拍卖,很可能扩大被执行人损失;同时,也很可能因拍卖房屋引发新的矛盾纠纷。所以,办案人员把工作重点确定在做二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上,并多次进村入户做其思想工作。首先,对王某二人依法进行了批评教育,在二人认识到错误后,又耐心细致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就该案进行利弊分析,让二人从根本上认识到自身错误的根源、问题的症结和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其次,从多方面动员其街、村干部及亲友协助法院对二人进行劝解。同时,结合二人的实际经济情况,做通申请人工作,制定了详细的交款计划。
在办案人员的教育、督促下,被执行人于近日将14万元执行款全部交清。同时,因该案的顺利执结,在该街达到了“执行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