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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进考场 培训见实效
作者:钱志刚  发布时间:2006-11-27 09:44:54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从8月底起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全市基层法院法官培训。

我院党组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对法官培训有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通过这次培训,重点提高全体法官的职业道德水平、法律适应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诉讼调节能力,真正达到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目的。政治处严格按照市高院《关于开展全市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培训考核方案》的要求和院党组对此次培训的具体部署,积极做好动员部署、培训实施、考核考试、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有关工作,为顺利做好培训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各审判业务部门认真安排本部门法官加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切实保证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市高院统一安排,11月25日上午,我院55名法官走进考场,对近三个月的学习效果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在考试过程中,蔡志萍院长、刘金洪副院长亲临考场,视察考试情况。我院全体法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备考,积极应考,力争通过这次培训提高素质、增长才干,为实现我院提出的“带出一流的干部队伍、创建一流的管理机制、营造一流的工作环境、干出一流的工作业绩”的工作目标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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