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法院将关注弱势群体、方便群众诉讼作为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措施,将巡回审理、现场开庭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将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将为人民群众解决最实际、最急切的问题作为工作的目标。通过深入基层进行巡回审理,方便了群众诉讼,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在12月2日一个周末的早上,西青法院张家窝法庭的李广江庭长与王玉海法官来到了西琉城村委会现场开庭。虽然是一起普通的案件,但由于当事人年界八龄,身体不便,便将法庭设在了村委会中。
原告是五名被告的亲生父亲,自退休以后一直与老伴共同生活,现在两位老人身体虚弱,经常有病,又无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要求五名子女承担今后的医、食、住穿等费用。而五名子女因家产问题各执己见,剑拔弩张,调解工作一度搁浅。为了维护老人和儿女的关系不因诉讼而陷入僵持,法官不仅通过院领导减免了诉讼费,而且决定到当地村委会进行现场开庭,这样可以增加听审人数,对广大群众起到教育的作用。
在庭审中,老人热泪盈眶哭诉几十年含辛茹苦抚养儿女,自己的积蓄虽然分配不公,但都是为了儿女们更好的生活。主审法官看出老人与儿女虽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但因为财产问题与老人闹得很僵,即使是通过调解结案,也可能在当事人心中造成裂痕,破坏本来就岌岌可危的亲情关系。如何才能让双方消除积怨,不让老人只是得到金钱,而失去五十多年的父子亲情,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于是,法官决定先将老人请到别屋休息,然后与村长以及调解员一起做被告的工作,但五名被告不仅听不进去法官的善意规劝,甚至进行互相谩骂,法官立即严厉的斥责了他们:“如果将你们的儿女带到法庭上,他们会怎样看待作为儿女的你们?”法官的正颜厉色,使五名被告认识到赡养老人的义务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终于在村长和当地群众面前化解了相互的积怨,与老人达成了和解,愿意共同承担老人的赡养费用,老人也同意撤诉。老人与五个儿女均对结果表示非常满意,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没有让儿女背上不孝的骂名,而且让老人今后的生活有所依靠。村民们均对法庭一心为群众着想,便民、利民,圆满解决了家务事表示称赞。
近几年,在利益的驱动下,父子分家析产、赡养、继承的案件不断增加,本案也属于这类案件。在开庭的时候,有数十人参加了听审,通过法官的耐心劝解,不仅使儿女们回心转意,而且旁听群众也都点头称赞,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