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杨柳青法庭,管辖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历史名镇—杨柳青镇,辖区内有25个街村,常住人口10万人,流动人口6万余人。杨柳青法庭现有干部4人,其中审判员3人,书记员1人,辅助人员1人,受理辖区内的各类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小额民商事案件。1999年至2006年共审理案件2732件,无一错案,六年平均结案率达到97%。杨柳青法庭多年来以科学发展观谋发展、练内功,大力加强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现在我庭配备了捷达轿车一辆、电脑七台、手提电脑一台、录音笔一个等。每名法官独立拥有一间办公室、一台电脑和一个审判法庭。
几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庭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杨柳青法庭的各项工作都在稳步前进,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2005年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优秀人民法庭”。
杨柳青法庭始终坚持突出法庭特点,在为民便民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化解矛盾的新方法新策略,所创立的假日法庭和旅游巡回法庭制度,为无时间出庭的当事人和游客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务。全庭同志在审判工作中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突出党员的先进性,把法庭建设成为司法为民的阵地,为维护辖区内的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