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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精武法庭简介
  发布时间:2007-01-31 08:11:47 打印 字号: | |
  精武法庭地处精武镇永红村,虽然只有干警3人,但辖区有18个村委会和两个居委会,常住人员2.8万人。近年来每年审理的案件都在200件以上。

精武法庭全体同志以“一心为民,构建和谐西青”审判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执法为民的意识,在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创新的思路服务新农村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好各项审判工作。

一、积极参加平安西青建设,配合开展专项打击和治安整治活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适时提出司法建议,注重法制宣传教育,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

二、加强对农民诉讼当事人的诉前指导,对涉农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以更少的诉讼成本和更少的时间消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农忙时节,为方便农民诉讼,开展预约立案,到田间地头开庭等灵活多样的措施。

三、妥善处理涉诉信访,充分发挥职能及延伸审判职能。法庭设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对来访逐人逐件统一登记造册。对非诉讼来访,登记后介绍到有关单位解决。能当场答复的由接待人员做好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耐心细致作好信访人思想工作,定期答复。通过热情、耐心、周到的信访接待工作。彻底化解矛盾,避免重复访。发现有上访苗头的,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并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防止了矛盾激化。

四、不断强化调解功能,努力提高调解技能,将依法处理案件与强化说服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并且在办案中顾全大局。衡量好社会利益,重视办案效果,依法缓冲和化解矛盾,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房屋买卖纠纷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妥善处理热点和敏感案件。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司法保障力度,保障基础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法庭审理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土地租赁合同等案件90%以上都调解结案。针对村民的福利房买卖纠纷案件,法庭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工作始终,使原、被告双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防止了矛盾激化。

五、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当好村、镇部门的参谋、助手。法庭在具体办案中讲政治顾大局,着眼于长治久安。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妥善处理。并总结出此类纠纷的成因,积极主动地向镇党委、政府、村委会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他们分析问题及制定相应的制度防止此类纠纷的发生。认真搞好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积极参与农村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工程建设及福利分房等活动。对其中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防范疏导,适时提出化解矛盾的建议对策。南河法庭用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将农村管理引向民主法制化。

六、坚持质量第一,增强质量意识。在办案的每个环节中,把工作做到细致、更全面、更充分了,不能单纯把依法结案作为审判工作的终点,要把当事人服判息诉作为检验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案结与事了的关系,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我们做到判后答疑、正确引导、认真疏导、耐心开导、因势利导,最终平息纠纷。2004年受理各类案件216件,结案205件,2005年共收各类案件272件,审结263件,结案率为96.7%。200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2件,结241件,结案率为99.6%。

七、精武法庭重视与人民调解员的沟通与协调,从立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出发,并邀请各村的调解联络员进行座谈、旁听案件审理。对如何强化调解组织作用,及时化解村民之间的纠纷进行了指导通过法律普及和以案说法,使调解联络员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由于他们参与协调,法官才能及时拉近与当事人的关系,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找准当事人之间的冲突根源,针对分歧及时地化解纠纷,并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有效地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做到案结事了。近年来南河法庭没发生一起因审判环节处理不当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

在新的形势下,精武法庭在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经济秩序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安定,促进和谐发展。共同努力营造新农村良好的法制环境。
责任编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