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1日,和往常一样,高建忠法官准时来到了西青法院十一法庭。今天开庭审理周家五兄妹继承纠纷一案。庭审开始前,十一法庭来了几个不寻常的客人。他们静静的坐在旁听席上,准备旁听案件的审理。
8点30分,随着一声敲击法锤的声音,庭审正式开始了。高建忠法官核对当事人身份,法庭调查,当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律程序一步一步的进行着。坐在旁听席上的客人同法官一样细心的用笔记着当事人的每一个观点,当庭出示的每一份证据。
经过庭审,本案的事实已经很清楚了:周父病逝了,留下来一套房屋。周父生前立下遗嘱,把房屋留给周大,并将遗嘱经公证部门公证。现在周大以其弟周二和三个妹妹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请求继承遗产,并向法庭提供了遗嘱原件和公证书。周二和其他三个被告认为其父在立遗嘱时患有精神分裂症,不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所以其父生前所立的遗嘱无效,并向法庭出示了周父患病住院的病历。
10点10分法庭辩论结束,高建忠法官宣布休庭。坐在旁听席上一直细心旁听庭审的一位女法官主动的找到原告。“父母都不在了,你们兄妹五人乃一奶同胞,要珍惜你们之间的这份亲情啊。没了父母,谁最亲?兄弟姐妹最亲啊。你当大哥的要有当大哥的姿态,不能为了房子伤了你们的兄妹感情啊?……”这位女法官耐心的给周大做了半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周大脸红了,把头深深的垂了下去。
旁听席上的另一位男法官找到四个被告:“你们兄弟姐妹几人关系不能因为一套房就闹反了啊?你们对财产不能看的太重。兄弟之情,兄妹之情是无价的啊!谁有困难,要相互帮助,不能认钱不认人。……”周二和他的三个姐妹也觉得相当惭愧,无言以对。
原告周大和被告周二主动找到高法官要求调解结案。旁听席上的几位法官因为时间原因要走,走之前嘱咐高法官:“案件有了结果要告诉我们。”
11点30分,原告周大和被告周二及其三个姐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把房子过户给生活最困难的周二。兄妹几人在几位法官的劝说下终于又从归于好了。他们几人好奇的问高法官:“刚才给我们做工作的那两个人是谁啊?”高法官:“那位女法官就是我们法院的院长蔡志萍,那位男法官就是我们法院副院长刘金洪”。几个人愕然了。“院长还这样亲自为老百姓办实事啊!”周大感叹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