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市法院系统开展的“争创一流大讨论”活动中,我院党组坚持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的目标,院领导亲自带头审理案件,严格程序和法律适用,率先垂范,办精品案,力争使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08年2月13日,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一天,我院院长蔡志萍带头审理了被告人苏某某盗窃的刑事案件,2月20日,院长蔡志萍再次开庭,对此案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苏某某是少年犯,在开庭过程中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认识不足,认为没有钱花就可以去偷,可以去犯罪,对法庭的提问答非所问,甚至还面带满不在乎的笑容。蔡志萍院长一方面对其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另一方面抽出大量时间与苏某某进行面谈,了解其家庭情况、业余爱好、犯罪前所从事的职业、犯罪后的想法、今后的打算、犯罪的起因等等,从根本上分析出了苏某某的犯罪成因。经过蔡志萍院长耐心教育、感化,渐渐地,苏某某低下了头,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自己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留下了悔恨的眼泪。在宣判时,面对被法院从百里以外请来的父亲,苏某某始终泣不成声,蔡志萍院长又就子女教育问题与苏某某的父亲亲切座谈,分别半年的父子俩第一次在法官的面前坦诚地沟通。最终,已经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苏某某跪倒在地,向帮助自己蔡院长表达深深地感激之情,并表示对不起社会,对不起生育自己的父母,决心要用今后的行动回报社会。在场的其他人员无不为之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