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参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日活动
作者:张宝玉 发布时间:2008-03-18 15: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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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2日上午,我院组织女干警参加了,由区妇联等部门联合在杨柳青广场举办的,主题为“关爱妇女儿童,消除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共促和谐发展”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在活动中,我院制作了妇女儿童维权宣传展牌,向群众发放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权益保障法》及诉讼指南等宣传材料。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了涉及婚姻、财产分割、妇女维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本次活动,营造了有利于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对全民树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