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6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我院召开天津法院调解工作现场会,交流、推广调解工作经验。市高院院长李少平,市人大内司委主任梁文忠,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副主任董金梅,及全市法院院长、业务庭负责人等200多人参加了此次现场会。
近年来,我市人民法院在诉讼调解工作中探索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有效化解了许多矛盾纠纷。市高级人民法院此次在我院召开调解工作现场会,目的是为了推动我市“大调解”格局的进一步深化,构建和谐的司法氛围。
现场会上,我院院长蔡志萍对于我院的调解工作情况作了《加大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汇报,西青法院王稳庄法庭庭长祁功悦就调解经验与方法作了《努力做好新时期人民法庭的调解工作》的经验交流。北辰法院副院长张义文与大港法院滨海法庭分别作了《迎难而上,诉调联动,努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和《全力调解,促进和谐司法;化解纠纷,追求案结事了》的体会交流。
我院在多年的审判实践中,坚持开展“大调解工程”活动,摸索调解规律,规范调解方法,不断拓宽调解的深度和广度。多年来,我院诉讼案件的调撤率均保持在70%以上。2008年1月到4月份,全院的调撤率为80%。其中,有两个法庭的调撤率在90%以上。通过调解,化解了一大批影响我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纠纷,赢得了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高度信任。
我院王稳庄法庭解放思想,开拓思路,不断完善调解方法,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王稳庄法庭2007年审结各类案件286件。其中,民事案件193件,调解结案116件,撤诉结案74件,调撤率达98.4%。2008年1至4月份,共审结113件案件,调撤率更是达到100%。
市高级人民法院李少平院长发表重要讲话,就天津市开展“争创一流调解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一要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调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要深刻认识我市法院调解工作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增强做好调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三要努力增强司法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天津市法院调解工作新局面。
李少平院长还强调,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充分认识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要坚持与时俱进,坚持用“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十六字原则指导新时期司法调解工作。努力开创天津法院调解工作新局面,使广大法官真正成为司法调解的第一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使司法调解真正成为一种境界和信念,不断提高司法调解能力,尽可能的通过司法调解方式审结案件,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促进和谐,为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