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过程中的矛盾随之就会凹陷出来,法院的案件就如雨后春笋般的不断攀升,面对这些新型、复杂的案件,法院必须积极、主动地采取应对之策来提高庭审效率、缩短庭审时间,以此来提高办案的效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达到法制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提高庭审质量成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如何提高庭审质量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庭前准备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庭审的效果。实践中一些庭审未能准确抓住争议焦点和庭审重心,庭审质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庭前没有进行认真的准备。因此在庭审前一定要认真的查看案件的所有材料。
二、制定周密的庭审提纲。庭审前要拟定好内容详细、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的庭审提纲。因为好的提纲既可以避免因临时反应不及时、考虑不周而导致案件事实未能查清,不能迅速审结,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庭审调查,防止重复劳动,减少诉讼中的各种成本。
三、把握好举证、质证和认证这个环节。举证必须有条理,围绕焦点、围绕需要解决的为恶题有序展开;质证过程中还应引导当事人针对证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关联性充分发表意见,避免质证不全面、不透彻。时候难以弥补;认证过程中可以根据证据多少、繁简程度等个案情况,采取一证一质一认、一组一质一认或者综合认证的方法。
四、做好庭审小结。庭审小结是对庭审情况的总结和概括,既可让当事人对自身的是非责任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又可以让当事人了解法官对案件的理解程度,还可以为下次开庭或者起草裁判文书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注重法律释明。重视和加强法律释明,对于救济当事人诉讼能力的不足,尽可能将问题发现和解决在庭上,使庭审的功效最大化,保障庭审的公正、高效具有积极意义。加强释明是和谐司法的必然要求,尤其对诉讼能力较低的当事人必要的释明和指导至关重要,当然释明也是有限度的,在时机、程序、内容等方面都必须是适当的,切不可越俎代庖,使当事人对司法的中立性和公正性产生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