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案件快报
妻子离家出走13年 法院判离
  发布时间:2008-10-30 15:00:21 打印 字号: | |
  妻子自1995年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丈夫无奈提出离婚。日前,天津市西青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同意原告王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西青区村民王某和妻子沈某于1992年春天开始自由恋爱,同年7月20日领取了结婚证,开始过起“二人世界”。因为双方都是再婚,就没有再要子女,日子过得十分安稳。谁知道好景不长,1995年8月1日,王某回家后发现妻子不在,她的衣服、物品也都不见了,沈某留下字条说她离家出走了。王某急忙打电话询问沈某的家人和朋友,也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开始的时候王某还心存希望,总想着哪一天妻子会突然回来,可是5、6年过去了,沈某犹如人间蒸发一般,杳无音信。无奈之下,王某只能向法院提出离婚。

  2003年,王某向南开区法院起诉离婚,经公告送达传票后,又突然改了主意,撤销起诉。5年后,王某彻底死了心,又向西青区法院起诉离婚。

被告沈某经法院传唤后未到庭参加诉讼,西青区法院缺席审理认为,被告沈某离家出走已达13年,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应视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准许原告王某与被告沈某离婚。
责任编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