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执行二庭王向勤法官加大执行力度,巧妙运用执行手段,耐心细致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圆满执结一起执行难案。
2008年4月,执行二庭受理一起天津西青某银行与天津市某电动车有限公司、天津市某自行车车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该案执行标的金额为130万元,天津市某自行车车料有限公司对天津市某电动车有限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天津市某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已经营不善停业,负责人已经到上海躲帐,有多家法院已经受理以电动自行车公司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执行员王向勤调查到被执行人的情况后,及时采取查封措施,查封了其公司在银行的股金和公司负责人在河西区的房产,想通过采取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找法院联系,但被执行人对法院采取的措施却置之不理。一计不成,执行员又施第二计,找到负连带责任的第二被执行人,首先向其讲明法律关系,然后督促他抓紧时间和第一被执行人联系,以减轻他的责任,否则将由他承担还款责任。迫于压力,第二被执行人找到了电动自行车公司的负责人,并一起来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三方达成了执行和解。
履行期限已过,被执行人仍没有主动履行的行动,执行员再一次找到第二被执行人,向其讲明如不履行和解协议,将恢复原法律文书的执行,第二被执行人由于和电动自行车公司的特殊关系,总是一拖再拖,而且执行员再次和其公司负责人失去了联系。执行员考虑到第二被执行人和电动自行车的特殊关系,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冻结了第二被执行人所有的银行账户,又通过第二被执行人对其下达了履行义务通知书,告知其如不按期履行,法院将评估拍卖公司负责人的房产。
由于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两个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并将拖欠的银行利息一分不少的交给了申请人。最后,第二被执行人对法院提出感谢。原来电动自行车公司已经债台高筑,面临破产,他已无力顾及亲情、友情,在我院执行期间双方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正是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刚柔并济,才解脱了第二被执行人的连带责任,使债务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