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分为首部、事实、理由、判决主文和尾部五个部分,其中事实部分和理由部分是尤其应该重视的部分。
事实部分对于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应当在叙述原告的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部分写明,并将被告加以认可的情况在被告答辩部分写明。对当事人有争议的部分应写明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情况及认定事实的依据和结论。在叙写案情事实时,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2)关键情节具体叙述;(3)因果关系交待清楚;(4)财物数量记叙确切;(5)叙述事实平实有序;(6)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理由部分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阐明对纠纷的性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如何解决争议的看法,分清是非,以理服人。叙写阐述理由时,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列举事实证据确凿;(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3)据案引法,依法论理:(4)前后照应统领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