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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
作者:民二庭 韩少云  发布时间:2008-12-18 10:34:56 打印 字号: | |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权威存在的基础,也是司法生命延续的保障,对于提高司法公信力,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思考这个问题:

  首先是从法官自身具备的素质方面来考虑这个问题。第一,法官要有无私奉献,追求公平的思想境界和不受外界影响永葆正义的决心立场。这是对法官道德素质的要求,也是保证公正司法的前提。第二,法官要有自觉学习的意识。作为法官必须要有扎实的司法理论功底,这就要求法官要具有自觉学习的意识,尤其是对于现行实施的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学到位,切记不能浮于表面。第三,法官要有驾驭庭审的能力。在庭审中保持法官主导的地位,切实保证法庭的审理秩序,从而更好的维护法律的尊严。第四,法官要有善于总结的能力。这不仅体现在法官庭上对案情的小结,更为重要的是体现在对不同案件审理方法的归纳总结上。因为只有不断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才能进一步提高调解的能力,丰富调解的手段,更好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

  其次是从法官在工作的方法和意识方面来考虑这个问题。第一,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要有审判的敏锐性,注意掌握了解当事人的心理状态,通过与当事人谈话沟通的方式,留心他们的情绪变化,从而为真正弄清案件事实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二,在工作中,法官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把握十分重要,一味的讨好当事人会使当事人对法官不信任,而过于严厉也会造成不好的结果,有时甚至可能会激化矛盾,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所以我认为法官对当事人的态度要本着既和蔼又严肃的原则,在取得当事人信任的同时,要点明当事人的利害,让他们能够切实感受到法官是在全心全意的为他们办事,不能为了调解而调解,不讲究原则,有损法律的威严。第三,法律文书的书写要规范严谨,因为法律文书作为一个法院与当事人之间交流的窗口,它的规范程度,直接影响当事人对于司法权威性的认识。所以,这就要求每一位法官在书写法律文书时,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要绝对避免出现低级错误。第四,法官在工作中的形象好坏也体现了他们对工作的态度。整齐的着装,文明的举止,往往能给当事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这也为进一步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

  综上,是我个人对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这个问题的看法。
责任编辑:民二庭 韩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