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成立,标志着我院在司法审判精细化管理方面迈上新台阶。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管理新模式的推出是我院在司法实践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分析把握审判规律,深化改革管理体制,勇于创新管理模式的又一阶段性成果,也是我院 “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司法公信力”审判活动深入开展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后将作为负责具体实施审判管理的日常机构投入运作,并由一名副院长主管。其具体职责包括:(一)审判委员会会务;(二)形成决议材料;(三)审判流程管理;(四)审判指标管理;(五)案件评查管理;(六)庭审质量评查;(七)文书审核评选;(八)执行工作管理;(九)案例指导工作;(十)庭审示范工作。
运作中,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审判实际情况,拟定年度审判质量目标,并对审判质量指标(审结率、上诉率、发回重审率、改判率、执行到位率、卷宗合格率、判决书合格率)、审判效率指标(简易程序适用率、审理期限、卷宗归档率)、审判效果指标(当庭履行量、精品量、优秀庭审量、调撤率、服判息诉率、陪审率、公开审判率、缠访缠诉情况、投诉情况、催审催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做好登记后定期汇总情况、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后按照月汇报制度向审判委员会汇报。
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的成立在纵向上强化了司法审判各个承转环节的可控性,横向上确保了各项配套机制的缜密性,在短期内将显著优化案件审判质效关系,有效助力我院司法公信力建设向深层次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