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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推进执行工作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理论学习优秀稿件选登三
作者:执行一庭庭长 杨宝军  发布时间:2009-04-28 11:26:28 打印 字号: | |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也是新时期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基本准则,是评价法院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准。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执行工作,是当前执行人员必须深入思考的一个重大课题。通过学习蔡院长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对必读篇目的研读,我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执行工作有了崭新的认识。

一、科学发展观与法院执行工作的内在联系

社会和谐需要强大、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作支撑,人民法院的任务将更加艰巨,但法律并非社会的“救命稻草”,法律不可能覆盖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有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单凭法律手段绝不会实现社会的和谐。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基于对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准确把握,基于对社会主义中国长期发展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基于对当今世界有关发展的认识成果的合理借鉴,着眼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我们所从事的执行工作是实现胜诉当事人实际权益和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的最后一道关口,是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后一道法律防线,已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热点、当事各方时时关心的焦点、各级领导普遍重视的重点。如因执行方法不当,或因执行不力、不及时,或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往往给当事一方及其家庭造成严重的伤害,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负面的影响,最终背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此,法院执行工作与科学发展观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执行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协调,统筹兼顾。

二、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执行工作的重要性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作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作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者,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包含了对执行工作的发展要求。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执行保障,才能使执行工作的发展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

首先,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执行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执行工作要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发展,服务党的中心工作,要牢牢树立服务大局的正确方向。同时,执行法官在服务大局中,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调处各类经济、社会的能力和协调各种关系的技巧。否则,就不能完成好法律赋予我们的使命。

其次,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作好执行工作的基本准则。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执行工作要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就必须强化为民意识,把为民、亲民、利民、便民的各项措施落实在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要着力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要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服务民生的关系,既要依法执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又要注意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以我们求真务实的工作业绩,让最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第三,科学发展观也是评价执行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准。在执行工作中,既要处理好执行质量、执行效果、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廉正建设等各方面的关系,更要体现执行的公正与效率,这是执行工作的关键和命脉。在执行工作中既要维护好国家、集体的公共利益,又要依法维护好私营业主和自然人的私有财产和正当利益;在稳定的保障上,既要依法严厉惩处各类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犯罪行为,又要调节、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经济纠纷;在执行结果上,既要追求良好的法律效果,又要追求良好的社会效果,才能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执行保障。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执行工作

执行难的问题,虽然经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有了一些缓解,但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无论如何,执行难严重危害着法律的严肃性,严重损害人民法院的权威,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全力破解执行难,越来越成为从事执行工作的法官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人员素质。法院执行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繁重而又细致的工作,对执行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求都很高。因此,执行人员要按照蔡院长的指示要求,着力从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安于现状等违背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束缚中解放出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勇于突破传统、创新思路和方法,充分发挥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着力解决少数干警服务发展的思路不清、服务发展的理念不牢等问题,创新服务发展的理念和举措,明确司法服务重点,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始终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要着力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坚决杜绝冷、硬、横、烦、推的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建设一支高素质、正规化、专业化的执行队伍,是执行乱、破解执行难的基础。

第二,坚持人性化和自然和谐的科学发展观,落实执行救助制度、人性化执行制度和执行和解制度,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不但要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还要找准当事人的矛盾焦点,学会用谈心交流、换位思考、后果警示等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想方法运用抵债返租、债权变股权等多种方式,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使执行工作更加人性化。

第三,坚持全面、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完善法院内部执行协调机制。法院内部的支持是化解执行难的重要因素。加强执行庭与立案、审判庭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完善立、审、执兼顾协调机制,加大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力度,适当放宽保全的标准和担保的门槛,使诉争标的和债务财产处于稳定状态,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事实证明,采取了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的案件,不仅调解率很高,而且执行到位率也非常高。加强审判的说理性,减少败诉方的对抗心理,也可以促使其自动履行,减轻执行的压力。另外,充分与法警大队协调,充分发挥法警参与执行的作用,增强执行工作的威慑力,也是破解执行难的有力手段之一。

我坚信只要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服务“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作为科学发展最大的实践,全面分析和准确把握形势与区情,充分地发挥执行的职能作用,一定会为促进西青经济发展,维护西青和谐稳定做出执行法官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执行一庭庭长 杨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