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推动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既为法院自身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又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必须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增强审判工作为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队伍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更新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做好法院审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在我国现阶段,随着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行政诉讼案件增长迅速,行政审判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关系也更为密切。由于行政审判的特点解决的是官民矛盾,所以行政审判工作要坚定政治方向,服务大局,服从党的领导,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行政审判机制,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满足党和人民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健全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
第一,要树立大局意识。作为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民法院,就是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服务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上来。行政审判有其自身的特点,各种社会矛盾利益冲突显现在行政审判之中,需要作大量的协调沟通工作,这就要求行政审判法官要有大局意识,按照“五个兼顾”的要求,在司法公正、司法效率、政府利益、民众利益和法律价值之间权衡,在政府、法院、民众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中谋求发展,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在法律的框架内充分审视、探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方式、方法,要不断提升处理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第二,要增强责任意识。要把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每名行政法官的首要责任,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行政案件,开好每一个庭,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写好每一份法律文书,通过认真负责的审判活动,让当事人满意在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要抓好审判作风建设,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注意着装整齐,语言文明,行为规范,态度热情,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真正把官民矛盾化解在基层。
第三,强化服务意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作为我们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好法院与行政机关建立的定期协调工作制度,在审判过程中,就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问题及时沟通,统一认识,规范执法行为,探求最佳的解决方案,最终实现定争止纷、案结事了。在审判工作中要丢弃特权思想,强化服务群众意识。用最短的时间、最高的效率、最周到的方式指导当事人完成审判过程。让每一位当事人从法院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化解的每一起矛盾中感受到法院的公平和正义。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就要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用发展的、全面的、联系的眼光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实现我院行政审判再上新水平,走在全国、全市先列,必须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着力抓好案件的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多出精品案件。基层法院处于解决官民矛盾的第一线,受理的行政类案件数量最多,涉及面广。要不断查摆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运用科学发展的眼光查找自身的不足,及时修正自身缺点,要搞好案件的调查研究,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能力。要以人民满意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开展工作,既要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又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真正把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打牢,减少缠诉缠访案件的发生。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涉及到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庞杂纷繁,这就要求行政审判的法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一刻不能放松对法律适用、法律程序、审判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学会用科学发展的观念分析、处理各种复杂问题。要在学习中拓宽视野,用发展的思维来看待问题,在审判工作中做到与时俱进。
总之,践行科学发展观,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立足持续协调发展,突出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牢牢把握“三个至上”,以是否有利于服务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是否有利于各类矛盾纠纷的最终解决,是否有利于法院形象的塑造和公平正义的实现,作为法院各项工作得失成败的最终标准,使法院肩负起服务全局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