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伙同两老乡凌晨窜至西青区某企业建材仓库内,持刀控制守夜人员后,抢走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的高密度聚乙烯。
男子郑某24岁,山东省庆云县人。2008年年底某日凌晨1时,郑某伙同老乡刘某、张某,购买作案工具后潜入西青区李七庄某企业建材仓库内。张某持刀控制住看夜人员郭某后,郑某、刘某向外搬运高密度聚乙烯10袋。三人逃离后,驾车运输途中被巡逻民警发现,郑某落网,刘、张二人逃逸。
经鉴定,被抢10袋聚乙烯共价值2025元。西青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伙同他人持刀威胁看夜人员,并当场劫取公私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