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9日,来自蓟县的老刘将一面写有“心系百姓,廉明执法”字样的锦旗送到西青法院。
春节将至,普天同庆,但是老刘家却没有半点过节的气氛,妻子患病在床,唯一的儿子在外出打工时与人发生争斗,身体接触中意外身亡,所谓的“家”,其实早已支离破碎。
而老刘的双眉,早已拧成了疙瘩,虽然法律已经还儿子公道,被告人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赔偿老刘夫妻各项损失20余万元,但直到今天,老刘没有拿到一分钱。为了给儿子料理后事和为妻子治病,家里早已债台高筑,马上过节了,要债的人轮番登门,面对这一切,他真的有点撑不下去了。
但是一个电话,让他的眉头,在儿子出事两年后,第一次舒展开来。
打来电话的,是西青法院执行一庭的承办法官, 2011年8月,走投无路的老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人刘某按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迅速的开展执行调查,通过调查法官发现该案执行难度很大,被告现在监狱服刑没有收入来源和财产,家里十分贫穷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本没有能力履行义务。在将该情况告知老刘后,老刘心中仅存的一点希望也破灭了,他对承办法官说:“谢谢法官了,我知道这就是我的命了,儿子没了,老伴病了,连老天都不可怜我们……”
承办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中,为了不放弃任何希望,法官将老刘的特殊情况向庭院领导进行了详细汇报,院领导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并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下,终于为老刘申请到了一笔5万元的困难救助款,并在第一时间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老刘。
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我们不知道,这5万元是否能够还清老刘的欠债,我们也不知道,这5万元否能减轻他们夫妻的丧子之痛,但在从法官手中接过救助款的那一刻,我从他的眼中,重又看到了希望。
那是他对生活的希望,曾经一度黯淡过,但现在,却变的无比清晰和坚定。
祝老刘春节快乐,祝他的妻子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