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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法官梦•我的梦
作者:执行二庭 张志豪  发布时间:2013-07-05 16:20:30 打印 字号: | |
  “梦”也即理想、愿望,我们应该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投入每天的生活和工作中。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梦想的真正实现需要发扬实干精神,对法院干警来说更是如此。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上涨。而人民群众之所以到法院,希望感受的是国徽和天平的庄严、法官的公正和善良。所以,我认为“法官梦”的真正实现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努力:

  一、加强法律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是我们党与时俱进,保持旺盛创造力的关键,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迫切需要。面对新形势,要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拓宽自已的知识面,树立现代意识和超前意识。因此,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全面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以及拒腐防变能力。对我们青年人而言,如何在办案过程中用群众语言与当事人交流、实质性地解决问题,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更需要通过学习来积累。

  二、恪尽职守,严于律己。不断提高司法为民能力,做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法官。 我们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一定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掌握好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在具体的工作中,坚持首问负责制,杜绝冷、硬、生、蛮、横。管好自己的言、行,不该吃的不要吃,不该拿的不要拿,同时要加强自身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反腐败的能力,做到务求实效、刚正不阿,保证权利的正确行使。牢记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不断树立典型,起模范带头作用,以弘扬正气。

  三、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效率是实现法律公正的重要条件,公正是评价法律效率的基本尺度,现代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应当是公正与效率的均衡。在实践中既要严把证据关,又要严把法律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准则。同时还要及时高效的处理好每一个案件,“迟到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追求完美是一种美好的愿望,但必须正视的是,群众之所以到法院,就是希望法官能及时作出裁判。因此,我们应当迅速审理案件,认真听取辩论,真正吃透案情,独立研究问题,充分考虑相关因素,权衡利弊,然后尽快作出结论,并给当事人各方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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