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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入传销 打骂限自由
四男子均因非法拘禁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4-01-14 15:47:30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宋莉)四名男子为将他人拉入传销组织,采取扣押手机、跟随、殴打等手段,拘禁被害人达20多天,后被害人被警方解救,涉案四男子亦先后落网。日前,西青区法院经审理,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对四被告人判处刑罚。

  男青年高某、朱某、邓某、周某均为非法传销人员。今年1月6日,被害人石某通过网上聊天被骗至本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一处平房内。为迫使石某参加非法传销组织,高某指使朱某、邓某、周某等人,对石某进行看管,并采取扣押手机、跟随、阻拦、辱骂、殴打等手段,限制石某离开该地。同年1月26日,被害人石某被公安民警解救,朱某、邓某被当场抓获归案,被告人高某亦于当晚落网,被告人周某则于次日被抓获归案。至此,石某被非法拘禁达20余天。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结伙非法强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四被告人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到被告人高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情节,法院遂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被告人朱某、邓某各拘役6个月;判处被告人周某拘役5个月。
责任编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