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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不义敛财 下线绑了上线
五男子犯非法拘禁罪
  发布时间:2014-01-14 15:48:42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宋莉)五名误入传销组织的男青年,为让上级退款,竟持凶器拘禁对方数人,后被警方一举抓获,五人也因此被西青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刑罚。

  被告人牛某、杜某、董某、刘某、田某均系90后男青年,自外地来津后误入传销组织。2012年12月11日12时许,五人与赵某等人(均另案处理)经预谋后,为要挟上级传销人员出面商谈退款事宜,持砍刀、甩棍等凶器在本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一处平房内使用暴力方法强行将被害人卢某、范某等六人先后带至杨柳青镇某KTV旁、红桥区西站旁、北辰区的三个旅馆内,并限制六人人身自由。同年12月15日,牛某等五人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根据五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牛某、杜某、董某各有期徒刑9个月;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7个月;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6个月。
责任编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