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宋莉)一窃贼砸碎业主家中玻璃入室行窃,不想却被碎玻璃划伤,在作案现场留下血迹,最终被抓获归案。日前,作案男子被西青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3.2万元。
家住北辰区的中年男子穆某曾先后因盗窃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刑罚。今年1月16日,穆某在大寺镇一居民小区内,趁一业主家中无人之机,用工具剪开护栏并砸碎业主家中主卧室卫生间的玻璃,后潜入室内,窃取该业主家中玉手镯一只、银手镯三只、白金钻石项坠一个、18K铂金项链一条等,共计价值两万余元。作案后,穆某并没有离开,而是潜伏在附近,于当日23时许又潜入小区内一家烟酒店,盗得店主现金1.2万余元,随后逃匿。
案发后,经被害人报警,公安人员赶赴现场,经勘查发现,窃贼在作案时被碎玻璃划伤,在被盗业主室内墙上和被盗烟酒店铁柜上分别留下了血斑。公安人员提取血斑后经检索比对,发现与穆某的DNA分型一致,遂将穆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