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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明确分工 责任到人 团结协作 提高效率
  发布时间:2014-02-24 10:07:34 打印 字号: | |
  今年前两月,执行局新收案982件,结案421件,平均审限21天,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量增加了313件,增长了46.8%,结案数量增加了159件,增长了60.7%;同时,执行局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截止到2月20日,对于旧存的58件涉民生案件,结案10件,未结案48件;在新收的案件中,涉民生案件数591件,结案303件,执行到位款项1461.3万元,极大程度的实现了涉民生案件的执结,达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面对数量激增的案件,执行局各位执行员迎难而上,每月结案数量均超过了20件,其中二月份结案数量最多的姚文波法官结案35件,郑长祥法官27件,李军、邢桢博法官各25件,任义、田宝坤法官各22件,洪昊法官20件。     

执行局今年前两个月工作取得如此成绩,得益于年初对局内工作合理分析,工作问题细致排查,认真研究相应对策。

一、工作细化,明确分工。

新年伊始,执行局梳理自成立之日起所面对的问题及当前的形势任务,积极探索有效的解决方式,将局工作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细化,明确庭局领导分工,由杨宝军局长统管执行局各个方面工作;张云刚庭长负责协调庭内车辆、人员安排及接待、信访工作;姚文波副庭长负责日常卷宗归档、案件报结、审限管理工作。王向勤庭长负责执行案件立案及动态分析工作;王东明副庭长负责庭容庭貌工作。工作合理的分工,为全局执行工作有序规范高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领导带头办案,随结随报。

面对案件数量、案件难度激增的态势,庭局领导带头办案,一、二月份,执行一庭张云刚庭长共结案14件;副庭长姚文波法官共结案62件。在拆迁现场的庭局领导杨宝军局长结案13件,王向勤庭长结案20件,王东明副庭长结案2件。每位执行干警都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中,时常利用休息时间与庭局领导协商案件,力促案件尽快执结。在案件执行期间,对每个时间节点加强管理,掌控好审限,做到案件随结随报。

三、团结协作,提高效率。

执行局是一个大家庭,是一个整体。不管是一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还是二庭执行立案、执行异议,执行局全体干警通力协作,不怕吃苦,不怕累,发挥团结协作的精神,将整体的工作效能最大化。在处理涉民生案件中,由李锌法官负责案件相关信息的集中查询,提高了执行效率。在每周五局例会上,各个执行员将疑难案件带到会上,发挥集体的智慧一起探讨,分享执行工作经验与方法,共同提高办案质量。
责任编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