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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武法庭依法调解 锦旗致谢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5-02-26 10:24:50 打印 字号: | |
  新年伊始,精武法庭以一面锦旗拉来了新年工作的序幕。“依法调解,一心为民”简单的八个字表达了当事人对我庭向华杰法官的谢意,更让全庭人员感受到了暖意。

  该案为居间合同纠纷,原告为天津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因被告拒绝支付4000元中介服务费为由将被告刘某,第三人刘某诉至法庭,被告辩称中介公司私自扣留1万元卖房款遂拒绝支付中介服务费。本案当事人多次沟通未果矛盾较大且卖房者作为第三人拒绝配合案件审理,为本案调解工作增加了难度。我庭为保证诉讼材料及时送达,与被告和第三人电话沟通并前往其住所,在多次沟通之下取得了第三人的理解和信任,最终配合案件审理,让法官理清了案件事实,确保了调解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在调解过程中中,向华杰法官坚持中立立场,不偏不倚,分寸拿捏得当,给当事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赢得了他们的赞赏。最终被告当庭支付了中介服务费,保证案件顺利审理终结。

  法官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当事人的态度,这一面锦旗不仅是一种肯定,更提醒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一心为民,依法办案”,以公正、专业、为民的工作态度为新年再创佳绩。
责任编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