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武法庭今日在大港区津西分监狱建新分监区开庭审理苏某某诉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由代理审判员曹文凭,书记员李若琳对该案进行审理和记录。
原本是一件普通的离婚案件,但是由于被告刑事犯罪,被关押在大港监狱,大港区距离精武法庭较远,经过邮寄送达之后仍然不能和监狱取得联系,经过张云刚庭长的调查终于同监狱取得联系,确保案件及时审理。虽然提前调查并确认了监狱地址,但是由于距离大港区较远,了解不多,对于当地的路况仍不是十分熟悉,几经往返才找到监狱的正确方位,经过严格的安检和登记程序之后才正式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庭审中原、被告对于子女抚养费和探视时间问题上矛盾较大并出现争吵,难以达成协议,在曹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之间的气氛才渐渐缓和,陪同的狱警也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对被告进行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了原告每月交付抚养费300元,每月探视子女两次的协议,当庭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