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民一庭郑长祥法官审理的一起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却让他自己犯了愁。
因交通事故致原告重伤,因家境贫寒,在原告伤情稍有减轻后即出院回家休养。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原告却在这段时间内瘫痪了。这对于一个家境贫寒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考虑到这样的现实情况,作为案件承办法官来说,郑法官并没有简单的处理案件,而是坚持在遵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为原告争取最大限度的赔偿。
然而,这一条维权的道路并不好走。在原告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时,由于原告伤情治疗不连续,鉴定机构无法对其伤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及因果关系鉴定,最终只是一个精神十级伤残的结果。郑法官与几个鉴定机构进行联系咨询后,得到的答复也都是一样的。面对因伤确已瘫痪的原告和无法定残的结果,郑法官并没有轻言放弃,他反复研究案件材料,他发现原告虽然是农业户籍,但实际上能够满足按照城镇标准主张伤残赔偿金的条件,只是原告提交的证据确实不够充分,如果判决的话,肯定无法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于是,郑法官开始主动与被告车辆的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希望保险公司能够与原告调解解决,在伤残赔偿金上给予原告更多赔偿。
然而,更加为难的是,保险公司是外省的,因为路途遥远,保险公司并没有打算派人来参加诉讼,只想寄答辩状过来,让法院依法裁判。面对保险公司的答复,郑法官没有放弃,他一次次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让他们了解原告的情况详细情况,希望他们能够为原告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功夫不负有心人,保险公司终于同意派员前来参加诉讼,并应郑法官要求派有更大权限的经理直接过来。经过漫长的调解,保险公司最终同意按照城镇标准给付原告精神伤残的伤残赔偿金,赔偿款在一周之内直接打到原告账户。原告不仅多拿到了近30000元赔偿款,还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了这笔救命钱。
庭审结束后,原告离开了,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说,“郑法官,来之前我们一直怀疑您费这么大的劲儿,要为原告争取更多的赔偿,很可能是跟原告认识。今天来到这经历这个庭审,见到您,见到原告的妻子,才明白您是个不仅讲法律,更讲人情味的法官。我们去过各地的法院,从没见过像您这样负责任又有人情味的法官”。
其实,这个案子在处理上并不是很复杂,能否定残由鉴定机构决定,法官不用操心,得到多少赔偿是原告的事儿,亦与法官无关。如果不去考虑原告的境地,这个案子能够轻松地判决结案,但原告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案件也不会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正是因为郑长祥法官不辞辛苦的暖心付出,才使得这个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也让双方当事人看到了一个平凡法官的光辉形象。有人总说,法官不好干,别说让两边都满意,能让一方真正的信任法官都是件不容易的事儿。而郑法官通过不懈努力,在尽最大努力为原告维护合法权益的过程中,也同时得到了被告的理解和赞赏,这对于身处法院队伍的我们来说,无疑是一种激励和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往工作热忱不减、赤诚暖心依旧,真正对得起我们胸前的法徽和肩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