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们房内还有组暖气片,其他东西都腾完了。现在清理,就都清空了。不妨碍您执行。”一个多小时后,在挖掘机的轰鸣中,这处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青凝侯村进村路北侧、小学路北侧的违建房屋,被顺利拆除。
因被执行人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的房屋,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向西青法院申请执行。本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且态度强硬、对峙情绪浓厚,甚至年前多次来到法院闹访。但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工作,被执行人最终同意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并表示尽力配合。
此外,考虑到涉案建筑与周围房屋联合,为保证拆除工作稳妥安全进行,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周密稳妥的执行方案,派出执行局、法警队干警若干,并由国土局西青分局协调大寺镇政府出动综合执法大队派出人员协助。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在围观群众的关注下,不到两个小时即安全顺利地完成了对该处房屋的拆除工作,向周围群众显示了人民法院强有力的司法执行力,树立了法律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