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工作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法律赔偿。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内设20个职能处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部门本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6114.1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165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2.3万元,占74.78%;其他收入1145.1万元,占18.73%。
二、关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6114.1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9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1.9万元,占87.21%;项目支出2.9万元。
三、关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988.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44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 法院”3988.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42.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98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法院公共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万元,主要用于:法院运行中的项目支出。
四、关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398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422.7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60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等;
“津贴补贴”114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等;
“奖金”7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医疗社会保险费等;
“伙食补助费”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加班伙食补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8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的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4.2万元,其中:
“生活补助”3.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等;
“住房公积金”994.4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标准发放的房补;
“采暖补贴”2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人员住房采暖补贴;
“物业服务补贴”32.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人员物业服务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388.4万元,其中:
“办公费”6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
“印刷费”4.2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品;
“手续费”0.7万元,主要用于:财务电汇手续费等;
“水费”10.1万元,主要用于:审判办公楼水费;
“电费”51.6万元,主要用于:审判办公楼电费;
“邮电费”1万元,主要用于:审判办公的邮电费;
“取暖费”33.1万元,主要用于:审判办公的冬季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19.8万元,主要用于:审判办公的物业费;
“差旅费”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出差发生的差旅等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用”4.2万元,主要用于:高院安排人员出国费用;
“维修(护)费”48.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用;
“租赁费”8.9万元,主要用于:租用费用;
“被装购置费”7.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被装等;
“工会经费”13.7万元,主要用于:工会费用;
“福利费”9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福利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其他交通费用”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与办公审判业务相关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388.4万元,比2016年减少336.7万元,降低86.69 %。
六、关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关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5万元。
八、关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关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各单位共有车辆3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