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30 09:06:35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工作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法律赔偿。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内设20个职能处室。

第二部分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90682705.17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29542110.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974668元,占73.8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7213384.4元,占18.98%。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90682705.17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29542110.04元,其中:基本支出63820458.06元,占70.38%;项目支出9335240.22元,占10.2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5203208.57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25321631.04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59698288.77元,其中:“行政运行”53458200.41元,主要用于:法院人员支出和公共支出;“案件审判”5920700.36元,主要用于:法院案件审判执行差旅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法院支出”319388元,主要用于:聘任制人员工资、丧葬抚恤金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5484.64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05484.64元,主要用于:法院人员养老保险支出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9435.1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506435.16元,主要用于:法院人员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等;“公务员医疗补助”993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59112916.21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19260202.68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7963395.35元,其中:“基本工资”6750584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13230887.87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津贴补贴;

“奖金”8001705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奖金;

“伙食补助费”9020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加班伙食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05484.64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6435.16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93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235.68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住房公积金”11652404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04639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1054.89元,其中:“退休费”222162元,主要用于:法院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等;

“生活补助”44127元,主要用于:法院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奖励金”2470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独生子女奖励;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295.89元,主要用于:法院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9599237.10元,其中:“办公费”845778.78元,主要用于:法院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印刷费”36600元,主要用于:法院审判执行印刷支出;

“手续费”2511.66元,主要用于:法院银行手续费支出;

“水费”62383元,主要用于:法院水费支出;

“电费”480674元,主要用于:法院电费支出;

“邮电费”148280元,主要用于:法院审判执行特快专递、电话通讯费支出;

“取暖费”385268.4元,主要用于:法院办公审判大楼冬季取暖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603503.48元,主要用于:法院物业费用支出;

“差旅费”40615.5元,主要用于:法院差旅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43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因公出国费用支出;

“维修(护)费”520059.5元,主要用于:法院日常维修维护支出;

“培训费”10000元,主要用于:法院日常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19420元,主要用于:法院专用材料费支出;

“被装购置费”20928元,主要用于:法院制服支出;

“劳务费”2966933.71元,主要用于:法院聘任制人员工资等支出;

“工会经费”307528.66元,主要用于:法院工会经费支出;

“福利费”1471867.26元,主要用于:法院食堂福利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709.55元,主要用于:法院公务车运行维修维护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1347298元,主要用于:法院人员交通补贴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877.6元,主要用于:法院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4、“资本性支出”1249228.87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223628.87元,主要用于:法院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25600元,主要用于:法院其他设备购置支出。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0848465.97元,比2017年增加6964465.97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少,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按照市财政局标准拨付。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32,230.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03,07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9,156.37元。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3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责任编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