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区委对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保护当事人和来访群众的诉讼权利,本院将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及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12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均恢复开放,恢复范围包括:立案审查、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判后答疑、开具诉讼费票据等窗口。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17:30。
二、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对来院办理诉讼事项人员采取预约办理方式。当事人可通过本院邮箱(xqqfy11@tj.gov.cn)进行预约登记,预约时应注明来院人员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明确所需办理的具体事项,由工作人员确定接待时间,请按照确定时间来院。
三、来院人员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或群众接待室前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遵守以下规定:
1.请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扫描“津门战疫”二维码,接受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接受安全检查等。
2.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或“健康码”非绿码的,不得进入法院。近14天内有湖北旅行居住史的人员,需体温正常、持“健康码”绿码且须出具抵津前7日内或在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3.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区域排队等候,有序进入,并保证与他人间隔1.5米以上距离。
4.为避免人员聚集、滞留,每名来院当事人仅允许一名人员陪同,办理完业务请及时离开。
四、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建议来院人员优先选择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在线保全中心、12368诉讼服务等平台办理立案、保全等诉讼事项,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
http://www.tjcourt.gov.cn/tjfyss/
在线保全中心:
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3号
邮政编码:300380
联系电话:022-27948308
因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