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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西青法院“拍了拍”你 “不腾房?跟我们走一趟!”
  发布时间:2021-06-17 10:01:46 打印 字号: | |

    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西青法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近日,西青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西青区大寺镇某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并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予以拘留。


    据悉孟某与刘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判决,判令刘某将房屋腾空,并返还给孟某。但被告一直无视生效的法律文书,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并在该房屋内居住长达两年之久,孟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又多次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应承担的严重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我院遂依法对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当天上午8点

    西青法院干警驱车前往西青区大寺镇涉案房屋处,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全程监督执法活动。

来到涉案房屋门前

    首先,干警们敲击房门,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劝说其打开房门配合执行,但被执行人不予理会。

    随后,干警们找来开锁公司的专业人员强行打开房门。

    进到屋内后,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拒绝配合干警腾房,故司法警察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拘留措施并带离现场。

    执行干警按照预案,对现场财产进行清点、登记,全程进行拍照摄像记录。历时四个小时,最终圆满完成腾房任务。


    被执行人在被拘留后,仍存在抵触情绪,言辞激烈。见此情形,承办法官与被执行人耐心交流,拉近与其距离,化解其抵触情绪,并认真倾听了其观点,找到了双方矛盾的症结,对其释法析理。然后,承办法官又与申请人孟某进行沟通,调和双方因离婚引起的矛盾。最终,申请人表示愿意给付被执行人40万元作为补偿,被执行人也表示认可,双方签订书面和解书。


    至此,一场充满“刀光剑影”的离婚腾房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西青法院
责任编辑:西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