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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开设赌场,非法获利?!判!
  发布时间:2021-08-13 17:49:14 打印 字号: | |

周五下午,二他爸爸火急火燎的回到家里。

“二他妈妈!赶紧给我烙两张糖饼!我跟你说啊!可赶上这波了!我们同事小阚组织了个玩牌的局,今天要带我大赚一笔呢!”


二他妈妈听了之后心里咯噔一下,“哎呦!二他爸爸呀!犯法的事儿咱可不能干啊!别让警察给你逮起来呀!那我们娘俩可就没法过了啊!”

二他爸爸连忙解释,“嗨!你这担心太多余了!我们就是坐一块玩会牌,不是赌博不是赌博!而且他们的人分工特别明确,有组织人的、门口放风的,你就放心吧!快给我烙糖饼去吧!”


(拿上糖饼,二他爸爸开心的前往了“小阚”在天津市西青区××小区××临建房内组织的“二八杠”牌局。)


深夜——警笛声。。。


二他爸爸心想:“这不坏事了吗,我这糖饼还没吃完了警察就来了?”

近日,西青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阚大米、李老三等人开设赌场罪一案。


案件经过

2018年2月至3月期间,在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XX小区XX临建房内。被告人阚大米提供场地及麻将牌等物品并以“二八杠”的形式开设赌场,从中赚取抽成。其中,被告人李老三、仲老大、吕老二、邵老幺坐正门赌博;被告人阚小米在赌场中主要负责维持秩序;被告人王美丽在赌场中负责管理“水钱(按每局赌资10%抽成)”;被告人姚南、王东在赌场中负责洗牌;被告人王小宝在赌场中负责看门放风;被告人高天接送参与赌博的邵老幺等人,还与被告人高地一起给赌场内参与赌博的人刷卡套现。


抓捕现场

2018年3月,被告人阚大米、李老三等人在开设的赌场内进行赌博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缴获作案工具麻将牌1副、木质牌桌1张、纸质抽水箱1个、移动刷卡机一台扣押在案。现场共缴获赌资126911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阚大米、李老三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组织多人参与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开设赌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阚大米、李老三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他被告人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阚大米、李老三等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主要罪行或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条文判处:被告人阚大米、李老三犯开设赌场罪,阚大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李老三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被告人阚小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已缴纳)。被告人仲老大、吕老二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高天、高地、邵老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王美丽、姚南、王东、王小宝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本文中所提及人名均为化名)


赌博是一种恶习

染上者会上瘾,毁掉一个人

轻者负债累累

重者倾家荡产、锒铛入狱

为了自己为了家人

千万不要染上赌博的恶习

也不要开设赌场

助长赌博不良之风!


 

 
来源:西青法院
责任编辑:西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