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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某与高某某、某旅游胜地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7-07 16:23:12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原告蒙某为天津人,其在某旅游胜地有限公司开发的张家口某滑雪场滑雪时,被家住北京的高某某撞飞摔伤导致尾椎骨骨折。原告认为因事故发生日为该雪场首滑开板日,因事前大力宣传,导致当天进入雪场人员众多,雪场并未限制进场人数或予以合理 分流,也未设置注意避让等提醒标语,且首滑日只开放了初级雪 道和一条中级雪道,造成当天碰撞事故频发。蒙某被撞后多次呼 叫救援队,等待一个半小时才获得救援,蒙某欲以侵权和未尽管 理义务为由起诉高某某和某旅游胜地有限公司。 

【立案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该案应由北京东城区法院管辖。按照传统的 立案方式,蒙某需本人携带所有立案材料前往北京法院立案。由 于蒙某对被告高某某的实际居住地掌握不准确,对该案应由北京 东城区法院还是崇文区法院管辖也不清楚。此时,蒙某已负伤,出行极其不方便,如果频繁往返两地,不仅耗费时间、金钱和精力,还可能引起伤情加重。蒙某前往天津市西青区法院咨询能否 跨域立案,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后,及时为 其开通立案绿色通道,依托“天津移动微法院”平台,第一时间将诉状传输给东城区法院。东城区法院工作人员对蒙某提交的立案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立案,并协助蒙某通过线上方式支 付诉讼费;同时,天津西青区法院工作人员通过与北京东城区法 院立案人员沟通,指导蒙某准备立案材料,通过 EMS 将民事起诉 状、证据材料等纸质材料邮寄给北京东城区法院,实现了当事人不出天津即在北京法院立案的目的。 

【典型意义】 

推进完善京津冀跨域立案,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化、同质化、一体化的立案诉讼服务是三地法院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 法保障的重要举措之一。随着京津冀三地诉讼服务和诉讼标准一体化的持续推进,跨域立案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19 年 8 月,京津冀三地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跨域立案”全覆盖,建立起“就 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跨域立案联动办 理机制,京津冀三地的当事人在家门口的法院就能享受到与管辖 法院相同的立案服务,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保障了当事人诉权行使。

 
来源:西青法院
责任编辑:西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