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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诉法”实施后,西青法院首次适用电子方式送达裁判文书
  发布时间:2022-01-11 10:57:26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月7日,西青法院通过集约化送达中心电子送达平台发出一份民事裁定书。这是《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西青法院首次通过电子方式送达裁判文书。

此份裁判文书是由立案庭交通事故速裁团队做出的一份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裁定。该案件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双方就损失费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故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承办法官经过审查确认后,依法作出诉前调解民事裁定书。该裁定文书作出后,第一时间通过系统推送至集约化送达中心的电子平台,并即时完成电子送达。

据悉,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明确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纳入电子送达适用范围。此举让当事人可以在更短时间内收到法律文书,一改原有的来院自取或邮寄送达方式,缩短了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大大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西青法院提醒:当事人在接收送达短信时,请核对发送方号码,认准全国统一的“12368”,谨防不法分子进行电信诈骗。

 
来源:西青法院
责任编辑:西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