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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活动及相关事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13:37:49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天津市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做好疫情期间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减少人员集聚,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院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1日至1月26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执行事务中心以及各派出法庭,暂停线下立案、开庭、交费、案件查询、阅卷、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

二、原定于1月11日至1月26日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前会议、庭审、调解、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

三、当事人因疫情防控影响,涉及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届满的,就受到影响的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并提供相关证明。

请及时关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如您有其他诉讼问题,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与我们及时沟通。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本院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勠力同心、共克时艰,携手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特此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来源:西青法院
责任编辑:西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