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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为了找回10000元的暖心寻人
作者:西青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24 15:37: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西青法院受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寻常的案件中却又有着些许不寻常。

被告竟然查无此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剑辉梳理案件情况,决定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并按照起诉书上的被告住址向被告进行开庭材料送达。然而,法官却发现原告提供的被告住所地查无此人,被告仿佛没有存在过一样。于是,王剑辉法官传唤原告李某到法庭,想要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您提供的这个地址是准确的吗?根据您提供的地址,我们没有找到被告。

......这个事,其实,嗯......”

在王剑辉法官的反复询问下,原告李某袒露了事情的真相。原告李某在某银行柜员机上进行汇款操作,因操作失误,误将10000元汇至被告王某的账户上。李某发现错误后找到银行,希望能将这笔款项退回。银行表示只能告知其对方姓名,不能告诉更多的身份信息了,也无法从后台操作让款项退回汇款人。随后,李某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也表示此事他们无能为力。无奈之下,李某只好将被告告到法院,并编造了被告的居住地址。

李某面露难色向法官说道:对不起法官,我知道我这个行为是不正确的,但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我就是一个打工的,挣点儿钱挺不容易的,这10000块钱是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因为操作失误,把自己的“血汗钱”转给了陌生人,我这几天心理压力特别大,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心想着得把钱要回来,所以我才来法院起诉的。

刚见希望却又困难丛生

王剑辉法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安抚了原告的情绪,并表示可以先帮他查找被告的下落,当天便前往银行进行调查取证。在银行的配合下,法官查询到了被告的账户信息,又通过法院查询系统找到了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这距离找到被告又进了一步,本该舒展眉头的法官,接下来却又眉头紧皱犯起了难。

根据查询到的信息,王剑辉发现被告王某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不在西青区,于是他向原告李某详细释明了新《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权的法律规定。经过耐心的释法析理,原告李某意识到,他这笔转错账的钱可以通过法院要回来,但是自己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恍然大悟,并表示申请撤回起诉。

在书写撤诉申请后,李某却呆呆地坐在一旁,低头沉思。许久过后,李某一脸愁容的向法官说道:王法官,我打工挣点钱不容易,这10000元能不能要回来先不说,就说我得去河北省打官司,还得开庭,这路途远、时间长,我实在是折腾不起。”此时,王剑辉法官意识到,该案能结,但事未了,于是决定想办法帮李先生解决这个大难题。

寻寻觅觅终见曙光

回到办公室的王剑辉法官愁容满面,脑子里不断在想怎样才能找到王先生呢,直到下班时间,仍面对着案件的卷宗一筹莫展。与他同屋的张军慧同志看到王剑辉迟迟未下班,便上前询问情况。

我来!我来帮李先生找到这个人!

此时,了解了该案始末的张军慧同志主动请缨替他寻找这个神秘的王先生。她根据王先生的基本信息寻着蛛丝马迹进行多方联系查找,最终与王先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主任取得联系,并联系上王先生及其父母。王先生您好,我是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的干警,您是否收到了10000元的汇款,这笔钱是有人操作失误汇错账号了。”“明白了,我还想这多出来的钱应该怎么找到人还给他呢。张法官,您看这钱我应该汇给谁啊?

张军慧同志主动帮王先生联系了原告李某,二人取得联系,最终这笔钱物归原主。

谢谢你们,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我这笔钱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李先生收到钱款后,特意来到法院紧紧握住法官们的手连声道谢。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法庭干警们望着李先生喜上眉梢的笑颜,心里也满是开心。

案件无需惊天动地,点滴之事也蕴藏千钧之力。西青法院的法官们心里装着百姓,以百姓之心为己心,以百姓之事为己事,看似小案,但只要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就是大事,就不会机械的一裁了之,而往往能设身处地忧民之忧,千方百计解民之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之暖心温度。


 
来源:西青法院
责任编辑:西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