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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法院李七庄法庭:从“小家”到“大家”,点亮和谐“枫”景线
作者:西青法院  发布时间:2023-08-23 16:56:58 打印 字号: | |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是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如何激活家庭这根“神经末梢”,打通社会治理的“毛细血管”,西青法院李七庄法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新路子。

近年来,李七庄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作用,以多元解纷为突破点,以家事审判为着力点,延伸服务触角,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22年4月,李七庄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新型城镇化试点法庭”,同年9月,入选最高院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织牢家庭“保护网”

“拿到这份保护令,心里一下子就有了安全感。”甲女士收到了法官现场送达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这也是西青法院依法发出的2023年第1号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

遭受丈夫乙先生家暴后,甲女士选择报警,并向西青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而在甲女士提出申请前,李七庄派出所已经将该起警情推送至李七庄法庭,法官第一时间对该案予以关注并着手处理。经依法审查,法官认定,乙先生对甲女士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申请人甲女士符合申请条件,遂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及时保护了妇女合法权益,避免家庭矛盾进一步扩大化。

能够迅速地织牢这张保护网,得益于李七庄法庭与李七庄派出所创新性地设立了警情联动推送常态化机制。该机制中,当派出所收到家暴报警时,第一时间将其推送给派出法庭,法庭轮值法官与民警一同赶往现场,共同处理家庭矛盾纠纷,并适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把安全保护罩设置在源头。

李七庄法庭还与当地妇女联合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合作,为当事人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免费疏导,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化解当事人内心郁结。

在人身安全保护上下足功夫的同时,财产安全保护也要齐头并进。20231月,李七庄法庭发出天津市首份《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护航诚信诉讼,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

搭建家庭“调处网”

“离婚!我和你过不下去了,今天就离!”

“离就离,把钱分清楚,一刀两断!”

胡先生和李女士这样的离婚案件只是李七庄法庭每年众多家事案件中的一起,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影响他们人生的大事。熟人社会中的家事纠纷,症结在于根源性的情感纠葛,往往并不适合一判了之,充分调动“民力”方能更好释放“法力”。法官耐心地安抚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双方具有多年感情基础,并育有两个孩子,于是为他们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同时积极联系村干部、邻里纠纷观察员上门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避免了一个家庭的破裂。

把准了家事案件的“脉”,李七庄法庭对症下药,不断创新审判理念,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创新性引入家事、邻里纠纷观察员机制,聘请五老乡贤等人员担任观察员一职,在家事、邻里纠纷案件中,进行中立性、专业性调解。同时,针对如民间借贷、土地租赁等矛盾纠纷,由法庭牵头,与妇联、居委会、司法所、综治办、矛调中心和商事调解组织等单位协同发力,共同搭建多元解纷联盟,形成诉前调解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自该解纷联盟成立以来,诉前共化解各类纠纷232件,诉前引调率达到80%,其中司法确认76件,且均已全部履行,切实筑牢了社会矛盾化解第二道防线。

护住家庭“人际网”

我家房子反水,是因为这栋楼一起用的主管道堵塞,这管道是所有住户一起用的,现在修好了,损失费和维修费得大家一起摊一摊,不能只让我一家出钱吧。

管道出了问题,怎么没看到别人家反水啊,就你家有事儿,还拉上我们,反正我不赔。

我不管。

我也不管。”……

李七庄的某个社区里,业主们情绪激动,剑拔弩张,争吵一触即发,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大家冷静一下,把大家叫来呢,是想给大家解决纠纷的,咱也不是来吵架的,我们都要尊重原告的诉讼权利,配合好庭审活动,这样才能快速把事实厘清,把问题解决。承办法官在庭审中提示道。

二十余名业主被卷入了一场管道反水的纠纷中,家庭是小家,社区是大家,问题若不能妥善解决,不仅影响当事人的切身权益,也破坏了一栋楼的邻里关系,极易形成新的矛盾纠纷隐患。于是,李七庄法庭的法官决定前往社区中就地开庭,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力量,解决纠纷矛盾。

法官一边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一边耐心倾听各自意见,引导双方依法举证、质证,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还原事实,同时不断从情、理、法劝导开解他们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庭审结束时,暮色已降,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申请庭外和解,共同协商更合适的解决方案。

“法”力有限,“民”力无穷,李七庄法庭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进社区、进乡村、进网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前沿性作用,加强与司法所、矛调中心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共建共联,同时借力街镇司法所与专业调解组织,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同心圆,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人民法院定分止争职能向源头、向前端不断延伸,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西青法院
责任编辑:西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