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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见招拆招”,巧解腾地“连环扣”
作者:西青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23 11:15:08 打印 字号: | |

腾房腾地案件一直是执行领域难啃的硬骨头。近日,西青法院执结一起腾地案件,面对拖延执行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综合研判、见招拆招,使被执行人主动腾交土地,巧解腾地难题,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综合研判,寻找执行最优解

该案申请执行人为天津某大学,被执行人为天津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国贸公司返还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品。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国贸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与传票,但被执行人却迟迟未到庭。申请执行人十分忧心:这块地学校后续规划与辖区政府联合建设产学研基地,现在这块地一直荒着,无人经营,严重浪费了国有资产,学校很着急收回这块地。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需要腾退的土地上放置了大量的徽派建筑物,饲养了几百只动物,种植了上百棵果树。除此之外,还有两间蔬菜大棚、数栋别墅,仅别墅内物品清单就多达三十多页,并且内有贵重锦鲤、木雕、瓷器等物品。

执行法官认为,本案若采取强制腾退的方式,不仅工作量大、难度高,而且腾退费用、搬迁技术要求、后期物品保管都是问题。考虑到上述因素,执行法官综合研判决定,一定要想方设法让被执行人主动交还土地。

多方寻人,终结执行躲猫猫

确定方向以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张贴了腾退通知,便开始在找人上下功夫。

第一目的地是被执行人住所地,遗憾的是,经调查发现,该住所地居然不存在。随后,承办法官拨通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对方李某表示其是国贸公司的员工。法院传唤李某到庭,李某却表示,法定代表人在外地,来不了,法院有什么事告知他即可。但李某并没有国贸公司的授权委托书,由于李某的不配合,该案一时陷入僵局。

要解决纠纷,还是需要查找法定代表人。承办法官打定主意后,先是查询了法定代表人的户籍信息并前往其住所地,寻人无果后,又联系运营商查找其电话。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国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王某到庭后表示,她不负责经营公司,都是她的配偶李某负责经营,李某当庭表示其确实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法院对二人进行释法明理、晓以利害,介绍主动腾退和强制腾退的区别,并告知其如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迫于强制执行压力,王某承诺十五日内交还土地,并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作为担保物进行了保证。

司法威慑,战胜执行拖延症

本以为执行工作出现了转机,谁料李某又犯起了拖延症,以徽派建筑物搬运复杂、挪动锦鲤对水质要求高、果树腾挪易死等各种理由多次向法院提出中止执行的申请。法官当庭驳回,再次告诫其务必按期履行。

然而,十五日期限届满,被执行人却仍未将涉案土地上的物品清空。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鉴于此,法院合议庭进行了合议,决定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进行拘留。

随后,法官与被执行人进行了最后一次约谈,告知其合议结果。到此,被执行人才认识到法院这次动真格的了,随即向法院保证一定加班加点进行腾退,并手写具结悔过书,求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申请执行人表示,希望法院暂不拘留被执行人,并监督其限期履行义务。

最终,历时五天,被执行人搬离了地上所有物品,并就别墅、果树、大棚等地上所有物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案涉土地交接完毕。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至此,本案执行终结。

西青法院执行局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力,多次拆穿被执行人试图规避执行、拖延执行的小聪明小伎俩,打破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倒逼其主动履行义务,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国有资产盘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西青法院
责任编辑:西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