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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住人,可以不交物业费吗?听听法官怎么说
作者:西青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16 10:00:22 打印 字号: | |

生活中,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疑问:因为各种原因,买的房子没有去住,变成了空置房,作为业主,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是不是不用交物业费了呢?

空置房屋真的可以不交物业费吗?拒绝缴纳会有什么后果呢?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案件详情

小芳是西青某小区的业主,2016年,物业公司与小芳所在小区业委会签订了《天津市住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2018年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继续为该小区提供服务。

但从2018年起,小芳一直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几次催缴均无果。小芳认为,自己购买的房屋一直闲置,她并不住在该小区,因而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与她没有任何关系,自己无需缴纳物业费。

于是,物业公司向西青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小芳交纳涉诉房屋自2018年至2021年的物业费4万余元。

审理情况

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业主大会与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本案中,物业公司与小芳所在小区依法签订的《天津市住宅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对原、被告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合同期满后,业主大会没有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继续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形成事实服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944条的规定,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物业管理服务义务,小芳作为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小芳于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物业公司自2018至2021年的物业服务费4万余元。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具有公共属性,物业费一般用于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绿化保洁等相关事项,无论业主是否入住,物业都需要维护小区设备设施与公共环境,业主也会从中受益,享受到相应服务,即使房屋空置,业主也应当缴纳相应物业费。

法官在此提示各位业主,在购买房屋时,除了购房合同之外,也要仔细审阅相关的物业服务协议,关注物业费收取的相关条款,及时缴纳物业费。如果因房屋空置而对物业费产生异议,要积极与物业公司协商。否则,物业公司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业主将面临违约责任与败诉风险,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反而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来源:西青法院
责任编辑:西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