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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暖“薪”执行 二十万元农民工工资已到位!
作者:西青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09 14:39:52 打印 字号: | |

伴着初春的微风,老张踏着轻快的步伐来到了西青法院。这次的心情大不一样,十几名农民工、二十余万元工资,一次性收到全部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老张难掩心中的喜悦,激动地向法官表达了自己的感谢:“赵法官,我代表十几位工友感谢你,谢谢你为大伙儿讨回了辛苦钱!”

老张的烦“薪”事要说回一年前。2023年,因小赵拖欠老张劳务班组的工资,老张向西青法院提起诉讼。在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小赵和老张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同意由小赵在2023年10月前分期付清20万元的工资及违约金。然而,第一期付款的日子已过,老张迟迟未等到工资到账,无奈向西青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承办法官赵鑫立即对被执行人小赵名下的财产展开网络查控,但是小赵名下却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当承办法官传唤小赵到法院报告财产状况时,小赵百般推脱、不愿配合。承办法官拨通了小赵的电话,和小赵既讲法理、又通情理,终于将小赵拉到法院内,和老张一起坐下来商量解决办法。

“这笔工程款虽然是以我个人的名义起诉的,但其实是我们劳务班组十几名工人的血汗钱,要债要了一年多,我们是真的没有办法了。”

“不是我不愿意给钱,我自己也是要债困难,现在建筑公司还有已经到期的工程质保金没有给我。”

“已经到期的工程质保金?”承办法官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的新方向。事不宜迟,承办法官在谈话结束后立即动身前往建筑公司调查核实情况。

“我们和赵某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他在我们公司的确有债权,但具体是多少数额我们需要询问项目负责人。”本着谨慎的态度,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是等待答复还是先发制人?法官果断决定,下达冻结债权裁定书,要求其不得私自向被执行人赵某履行冻结数额内的债权,保住这份可能执行的财产。

然而,冻结裁定下达后许久,建筑公司并未主动到法院说明债权情况,法官再次来到建筑公司跟踪进展,该公司却表示,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暂时没有钱履行债权。

“事关农民工工资,绝不能再拖下去。”承办法官向建筑公司下达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令其限期向法院履行对被执行人赵某的到期债权。

要么主动履行,要么被法院强制执行,一旦选择后者,公司的信用情况将受到严重影响,对后续经营十分不利。见法院“动真格”了,建筑公司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老张、被执行人小赵商讨解决方案。最终,建筑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质保金债权履行至法院账户,法院将全部案款一次性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老赵。

案件圆满执结,收到工资的老张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当事人的笑容就是对我工作的最大肯定,”承办法官表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是保障民生的重中之重,作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西青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以实际行动助力农民工安‘薪’无忧。”

 


 
来源:西青法院
责任编辑:西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