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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自燃引纠纷 看这场巡回审判如何化解

作者:西青法院  发布时间:2024-09-18 14:34:22 打印 字号: | |

西青区张家窝镇某小区内,电动车自燃引发车棚火灾,多辆自行车、电动车损毁,对于损失赔偿问题,邻居间争论不休,部分受到损害的居民来到西青法院提起诉讼。

“电动车安全事故引起的矛盾纠纷,在社区内多发易发,梳理案情后,我们认为这起案件具有典型意义,为了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发挥本案的教育警示作用,我们决定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在社区开展庭审。”西青法院张家窝法庭法官赵忠丽与法官助理杨小凡、孟祥宇实地走访案涉小区,与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积极联动,将庭审“搬”到社区里。

对于这种庭审方式,当事人非常支持:“这个事儿涉及到不少业主,在家门口参加庭审是方便大家的好事情,有法官帮我们调解,我们邻居之间好好商量。”

开庭当天,许多居民来到现场,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的部分工作人员也在场旁听。

法官帮助当事人梳理法律关系、阐明法律规定,并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鼓励双方凝结共识、减少损失,经过多轮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且当场履行完毕,九起案件一次性全部化解。审理结束后,法官以此案为例,向现场旁听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我觉得在社区开庭的形式很好,在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知识,而且对我们住户来说是一个警醒,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电动车安全问题。”现场旁听的居民认为,这次庭审既学知识,又长见识。

不仅如此,来到现场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人员也有自己的收获。

“在庭审现场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我们居委会工作人员今后能够用在调解居民矛盾之中,同时我们今后会自觉履行社区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是物业服务的重中之重,我们物业公司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一定会配合居委会加强电动车管理,提升社区消防能力。”

近年来,西青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巡回审判的教育引导作用,与涉纠纷群体面对面“零距离”交流,以“一案”带动“多案”化解,推动人民法庭定分止争职能向纠纷源头延伸。今后,西青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切实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走向“少讼无讼”。


 

来源:西青法院
责任编辑:西青法院